一、婚約無效之效力如何?P.125
我國民法上之婚姻無效之效力為當然的,毋庸訴請法院為無效之宣告,不待訴之主張,及確定不生婚姻之效力,但如就無效有所爭執時,有確認利益者固可訴請確認婚姻無效;其效力乃絕對的,當事人及第三人缺得主張,而法院所為婚姻無效之判決,對當事人及第三人均有效力;其效力係自始的,概不發生婚姻之效力,當事人間不發生身分上、財產上之關係,與未經結婚同,從當事人間不發生冠姓、同居、日家務代理等權利義務,對於醫方之血親不生姻親關係,所生子女為非婚子女。
二、婚約撤銷而受損害者,如何求償? 此請求權有何特性?
民法第999條:「1.當事人之一方因結婚無效或被撤銷而受有損害者,得向他方請求賠償。」
特性: 他方無過失者,不在此限。請求權人亦有過失時,應適用過失相抵之原則,由法院斟酌情形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。
「2.前項情形,精神上受有痛苦,受有非財產上之損害時,如自己無過失而他方有過失者,亦得請求賠償。」
特性:雙方均有過失,即不得為上開之請求,亦不得適用過失相抵之原則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,與被害人之人格有關,固有專屬性,不得為讓與或繼承之標的,但如已依契約承諾時,則已變為財產上之損害額,或如起訴時,亦有請求之數額而待確定,而為財產上利益,即不受此限制。
「3. 前頂請求權,不得讓與或繼承。但已依契約承諾,或已起訴者,不在此限。」
特性: 民法並未涉有行使期間之限制,惟此項損害賠償請求權,因有侵權行為之性質,似應解為類推適用民法第197條第一項行使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之規定。
三、婚約之效果為何?
1.不發生身分關係
2.不得請求強迫履行
3.違反婚約之損害賠償
四、婚約解消之事由有哪四種?P.79
1.結婚
2.婚約當事人之死亡
3.合意解除婚約
4.當事人一方依法定是由解除婚約
五、法定婚約解除之原因有哪九款?P.81
當事人贈與物返還請求權規定如何?P.90
婚約解除之原因: 1.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者
2.故違結婚期約者
3.生死不明已滿一年者
4.有重大不治之病者
5.有花柳病或其他惡疾者
6.婚約訂定後成為殘廢者
7.婚約訂定後與人通姦者
8.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者
9.有其他重大事由者
民法第979條之一「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,婚約無效、解除或撤銷時,當事人之一方,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。」
民法第979條之二「第977條~第979條之一所規定之請求權,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」
六、結婚之實質要件有哪十種?P.96
1.須雙方當事人之婚姻意思一致
2.須非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結婚
3.須非被詐欺或被脅迫
4.須達法定結婚年齡
5.未成年人結婚,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
6.須非禁婚親間之結婚
7.須無監護關係
8.須非重婚
9.須非一人同時與兩人以上結婚
10.須非不能人道
七、民國97年5月23日修正民法982條之內容如何?
民法第982條:「結婚應以書面為之,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。 」
八、畫圖表示夫妻財產制概說。
B約定財產制 ( 結婚如訂有夫妻財產制契約 ) |
A法定財產制 ( 結婚如未約定夫妻財產制時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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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2 ( 分別 ) 財產制 |
B1 ( 共同 ) 財產制 |
A2 ( 非常 ) 財產制 (分別財產制) |
A1 ( 通常 ) 財產制 (修正之分別財產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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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2a ( 當然非常 ) 法定財產制 |
A2b ( 宣告非常 ) 法定財產制 |
A1a ( 婚前 ) 財產 |
A1b ( 婚後 ) 財產 |
唉唷~~我要用功!!!
不然乳溝會宰了我~~~!!!
唉唷~好複雜~~小公主加油努力找答案~~~!!!
全部的答案都交給你來找了~~~!!!
我的未來送給你~~~!!!
所以你要努力唷~~~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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