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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一點 明道法律事務所 校外教學

原本 早早就該到目的地

可是 遇見搞威先生 說太早去會被趕

所以 悠哉的我們去歇腳亭買飲料喝

十二點五十九分 有人迎面走來

說老師拍完照就閃了 去智財局集合

暈 平常出了名愛遲到的老師

提早到就算了 時間還沒到就甩車門 去下一站

唉唉 心都碎光光了 怎辦


智財局超過20個人就不點名

所以 改去東區樂麵屋

下捷運 走了一段 接到噩耗

聽說 只有一個人去智財局

所以要去嗎? 當然不要

都下捷運了耶 去了很浪費錢

而且搞不好又被放鴿子

乖乖去樂麵屋聊是非 才是理智的 對吧


不知道幹了甚麼 吃飽喝足 回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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